什麼是「前置協商」?
前置協商即債務人名下有多筆銀行債務,由債務人向最大債權銀行(欠款最多的銀行)提出一次性解決所有債務的申請。在法律的背景下由最大債權銀行幫債務人整合其他家銀行債務,債務人只需向最大債權銀行還款。
前置協商的優點:
透過前置協商可拉長還款年期(最長可分180期)、降低每月還款金額,也有機會降低利息,並且不須綁約也就沒有提前清償會衍生出的違約金。面對龐大且雜亂的債務狀況,還能統一繳款時間點及繳款方式,免去多筆債務易造成繳款混亂的問題。
前置協商的缺點:
前置協商雖可協調拉長還款期限藉以降低每月還款金額,不過信用紀錄上會有註記,即使清償債務,信用瑕疵紀錄仍會維持1~2年,需待聯徵資料上揭露期滿,方可重新培養信用,但此時聯徵資料上的信用紀錄會是空白狀態。原本使用的信用卡、現金卡在協商期間皆會被暫停使用,亦無法申辦銀行信貸與信用卡,因此不到萬不得已,並不建議一開始便走前置協商這一步。
前置協商適合對象?
- 名下債務繳息已明顯影響生活收支
- 高額信用卡循利息
- 債務遲繳狀況嚴重
- 工作及收入條件不符銀行信貸標準
不適合前置協商之對象:
- 曾參與過前置協商
- 名下負債單純
- 名下資產大於負債
申請前置協商所需文件:
1.前置協商申請書正本
2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3.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正本
4.債權人清冊正本:
(a)須檢附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正本: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近1 個月之資料。
(b)其他債權人清冊:債務人自行填寫非金融機構債務( 含民間債務 )或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未揭露之金融債務亦填寫於此表。
5.近2 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正本、及最近1 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正本
6.近3 個月薪資證明文件(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) 無前項者,出具收入切結書
7.勞保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
8.有金融機構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之債務者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
※可至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查詢專區」下載前置協商申請書填寫,並備妥所需文件資料以掛號寄至最大債權銀行進行辦理。
※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查詢專區:https://reurl.cc/2oDpW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