卡債是如何產生?
信用卡是許多人現今消費會使用的支付工具,不僅具即時消費延遲付款特性,還能享回饋,不過若使用不慎一不小心就會被銀行收取額外的利息費用。舉例來說,持卡人當期帳單未全額繳清,或是只繳了最低應繳,剩下未清的卡費便會在下期帳單中產生一筆利息費用稱之為「信用卡循環利息」,若還有遲繳的狀況,銀行會再多收一筆違約金。信用卡循環利息採複利方式計算,意即卡費在未清狀態,下期帳單中都會被收取循環利息,導致卡債如滾雪球般越來越多!
卡債不還會如何?
銀行會在持卡人積欠卡債一個月後寄催繳通知書,第三個月便會採取法律行動,包括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請求清償借款訴訟。支付命令是簡便程序,債務人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,20天內若沒有提出異議,銀行便取得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,可據此強制執行;另一方面,若銀行請求清償借款勝訴確定,同樣也取得執行名義。銀行取得執行名義,便可透過法院執行債務人名下財產,像是查扣債務人名下動產、不動產、存款等,當然也包括強制扣薪!只要是有勞保、薪轉的工作,法院便會每個月強制扣薪三分之一,因此許多卡債族不想被強制扣薪只能找領現金的工作,工作機會相對減少也較不穩定!
強制執行扣薪流程分三階段:
第一階段–查封(將債務人資產扣押起來):如不動產、動產的查封,存款、薪資的扣押命令等。
第二階段–換價(將債務人資產賣掉換成現金):如不動產、汽車等動產之鑑價及拍賣,存款、薪資之收取或移轉、支付轉給命令等強制扣薪。
第三階段–分配,將換價後之款項交付給債權人。
強制扣薪是由債權銀行發動的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停止強制執行扣薪程序也必須由債權銀行向法院提出聲請,之後再由法院發文給第三人停止後續程序。
面對卡債問題該如何解決?
1.負債整合
即貸一筆錢來將名下各種債務還掉,通常以信貸或是汽機車貸款方式辦理。不論信貸或汽機車貸款都是以本利攤還的方式還款,還款金額與年期固定,不同於信用卡循環利息的複利方式計息,因此以負債整合的方式清掉卡債就能免去越滾越多的循環利息!
2.與銀行協商
若卡債過於龐大,債務人收入已無力償還,建議可尋求銀行協商管道進行還款。卡債協商依債務人協商對象可區分為「前置協商」與「各別協商」,各別協商的條件相對寬鬆且申請簡單,卡債人與各家信用卡銀行協議好還款方案即可;前置協商則須向最大債權銀行(即卡費欠最多的那間銀行)提出書面申請,協商後卡債人只需按時繳款給最大債權銀行,由最大債權銀行來幫卡債人整合其他家銀行卡債。